在斑马线被一辆"三无"摩托车撞死,也是同等责任?外地人的合法权益何在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4/30 18:41:35
在斑马线上被一辆“三无”摩托车(无驾驶证、无牌照、无检验合格标志)撞死,交警竟然认定为同等责任!!!因为受害方是外地人呀,外地人的命被本地人看来,就是贱呀!交警这样的认定结果,无非就是包庇本地人,使肇事方减轻罪行啊!之所以本地人胡作非为,是因为有坚强的后盾呀!外地人的合法权益何在?

如果你说的情况是真实的,那么要马上进行收集证据,要相信,在中国总有说理的地方。一是向作出事故责任认定部门的上级机关申诉;二是向当地政府信访部门申诉;三是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要收集的证据也许有很多,因为你对事故介绍不详细很难一一给你提示,但是这几样应该是必须的:
1、交警的《事故责任认定书》;因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、行人发生交通事故,必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,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,才能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的。我想除了冲红灯之外,在斑马线上行人没有多少违反交通法规的可能的。而且即使是冲红灯,由于对方是“三无车辆”,根本就没有路权,至少也应该负主要责任的。他凭什么认为是同等责任?
2、交警的《事故现场图》;这是交警工作程序中必须的。可以从事故现场图中分析出当时的大致状况,包括方位距离、车辆速度、撞击部位等资料。
3、事故现场目击者证言。这一点要做艰苦的调查,一旦找到目击者,要注意保持联系。
最后建议,不管如何生气、愤怒,冷静地寻找解决办法才是唯一正确的。不要让愤怒伤害了自己的智慧。

为什么,让行人承担责任总要有理由,如果确实错误你可以把材料拿过来,我帮你想办法。

现在这种情况太多了,不足为奇!见的多了就不觉的奇怪!